2025年3月4日 星期二

醫師該選哪一種?醫師業務責任險 vs 醫療機構責任保險,專業解析!

       既然身兼醫師及保險業務員身份,第一篇文章不談談醫責險似乎說不過去啦!



       醫師業務責任險,即常常聽到的「醫責險」,是一種專為執業醫師設計的保險,旨在當醫師在執行醫療業務過程中,醫師執行醫療業務導致的病人體傷或死亡,提供賠償責任的保障。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則是為診所、醫院、醫療機構設計的保險,旨在保障醫療機構在日常經營中,因醫療行為過失場所安全問題導致第三方(患者或訪客)身體傷害或財產損失時,提供法律責任賠償和相關費用的保險產品。



    上面文謅謅的內容,大概是讀法律的毛病又犯了,白話一點的說法,可以把醫責險想成是專門給醫師的「安全氣墊」,當醫師在診療、開藥、手術中一不小心「踩到地雷」,比如誤診、治療效果不如預期而被控訴沒盡責,這時候保險公司就會出來幫你「滅火」。至於醫療機構責任保險,除了承保醫療機構內醫事人員的「醫療過失」,還保醫療機構內的「公共安全」,萬一診所的水龍頭漏水變成水上樂園,患者一進門就「啪」摔倒,這時候醫療機構責任保險就會派上用場!

     台灣目前有多家產險業者都有醫師業務責任險及醫療機構責任保險的產品,在此幫大家簡要整理這兩種險種的承保範圍、適用對象、以及特別要注意的除外責任:

醫師業務責任險

承保範圍:

  • 主要針對個別醫師的醫療行為,在執行業務中因醫療行為導致患者身體受傷或死亡所需承擔的賠償責任。
  • 提供醫療糾紛中的法律抗辯費用和解費用支援。

除外責任:

  • 非基於診斷或治療的理由的醫療行為:這部分通常涉及時下很夯的醫美或是減重治療是否在承保範圍內,留待之後的文章再詳談。
  • 違法或不當行為:如醫師故意傷害患者、違反法律規定的醫療行為。
  • 非專業範疇行為:例如醫師從事非醫療專業工作(如商業活動)時引發的賠償責任。
  • 超出保單追溯日期的醫療行為:如果醫師在投保前發生的醫療行為,可能不在保障範圍內,除非保單設定了追溯日 (Retroactive Date)

適用對象:

  • 執業醫師 (General Practitioners & Specialists):無論是診所、醫院或自由執業醫師。
  • 多重執業場所 (Multiple Practice Sites):包括在診所、醫院、外派醫療服務中的醫療行為,確保在各個執業地點的醫療行為都能受到保險保障。

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

承保範圍:

  • 針對整個醫療機構(如診所、醫院),保障所有醫事人員(包括醫師、護理師、藥師、營養師等)的醫療行為。
  • 涵蓋醫療過失責任(如診斷、治療、手術等)及公共意外責任(如診所環境安全問題導致的訪客傷害)。
  • 支援診所經營中因醫療行為或場所安全問題導致的賠償責任及法律抗辯費用

除外責任:

  • 非診斷或治療性醫療行為:這部分通常涉及時下很夯的醫美或是減重治療是否在承保範圍內,留待之後的文章再詳談。
  • 違法行為或故意傷害:如醫療機構內人員故意傷害患者、進行非法醫療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診療行為。
  • 職業傷害 (Employee Injuries):若醫事人員在職務中受傷,這部分的賠償責任應由雇主責任險 (Employer’s Liability Insurance)勞工保險承擔,而非醫療機構責任保險。
  • 已知的損害事件:若在投保前已經發生醫療過失或已有患者索賠,這類已知事件通常不在保障範圍內,除非保單中特別約定了追溯日 (Retroactive Date)

適用對象:

  • 醫療機構經營者:包括診所、醫院、專科醫療機構、牙醫診所、中醫診所、醫學美容機構等。
  • 涉及多名醫事人員的機構 :特別適合有多名醫師、護理師、藥師、營養師等專業人員的機構,能提供全面的團隊保障,避免診所因個別醫事人員的醫療過失而受到財務衝擊。

簡明扼要的比較表如下:



💡 專業建議:如何選擇合適的保險?

  1. 如果您是診所經營者,建議選擇「醫療機構綜合責任保險」

    • 能提供診所內所有醫事人員的醫療行為保障,避免因個別員工過失影響診所經營。
    • 承保範圍更廣,可以包括診所運營中的公共安全風險,如設施安全問題引起的賠償責任。
  2. 如果您是個別醫師,尤其經常在不同機構執業,則適合「醫師業務責任險」

    • 確保每個執業地點的醫療行為都能得到保障,即使是外派或臨時支援性醫療服務也受保。

        初步了解這兩個險種後,下一回我們再來談談醫美、減重等目前時下很常見的療程,是否有涵蓋在醫責險及醫療機構綜合責任險的保障範圍。